ST股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ST股票的投资价值
ST股票就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各种因素而发生了连续亏损的股票,是基本面向坏的股票。一般来说,此类上市公司不具备长期增长的潜力;不属于该行业的强者;没有市场潜力,不存在扩大经营的条件。
有人说,ST股票也有投资价值,有其他一般股票所没有的投资想象空间,是黑色的黄金。“能赚钱就是好股票”是针对这类股票的投资理念,但是这类股票赚钱的绝对是微乎其微。从有股市以来,有太多人摔倒在这块“黑色的黄金”面前,呼天抢地,后悔抱侥幸心理。
在ST股票的走势图中,充满着死亡的黑色。ST股票是被市场上多数投资者遗弃的股票,一般都有一个比较深幅的股价大跌的过程,一旦某只股票被特殊处理成了ST股,市场上就会出现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狂抛,多数的ST股票跌至4元、3元或至2元钱的附近才能得到支撑而走稳。
那么,对于中小散户来说,这类股票就没有任何跟进的机会吗?也不尽然,散户应该正确认识ST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亏损状况,不要被亏损吓倒。这些上市公司业绩不好,但也许有其他的资源使其具备投资价值。其中主要是“壳资源”,也就是此类公司有被其他公司重组的机会,有新资金介入的可能。
这种实质性资产重组个股经常会演绎“麻雀变凤凰”的神话传说。有重组的机会和新资金的注入,特别是这种在“壳资源”下的重组,如果是那种强手所为,那么,这类ST股票,就会像被埋没在地下的金子一样,一旦挖掘出来,马上会脱离黑色的恐惧,光芒四射。正如ST金泰、ST泰格等ST股票,经过重组,实现经营赢利,随着实质性资产重组的成功也必将带来二级市场股价的连续翻倍上扬,为股民们讲述了“灰姑娘变白雪公主”的故事。
这里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现在市场每隔几天就有个重组消息,同样每隔几天就会有一个重组辟谣消息。这就要求散户投资者对其公司的各式信息进行必要的过滤、判断、选择。二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有暗箱操作的行为。比如2007年的妖股ST金泰。
普通投资者很难确认重组是否具有实质性进展,这就给投资者的选择带来困难,经常是资产重组消息正式公布时,股价成为阶段性顶部。那么怎样进行区分呢?
资产重组能够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上市公司一般有以下共性:业绩连续两三年不太好,濒临亏损或者已经亏损;流通盘不太大,一般不超过6000万股;公司原来的主营业务已处夕阳产业或者产品的边际效用大幅降低,有转变经营模式与业务的迫切需求;上级主管单位(或集团)有较强实力(因为在系统内重组的成功率更高)。
不管公司所传信息是否属实,在二级市场一般都会有其外在的股价的表现,有经验的投资者可以通过K线结合信息进行分析。
当然,单从市场上来说,ST股票也是有投资价值的:在它超乎寻常的狂抛中,市值已经与它的价值出现背离,必然蕴藏着强劲反弹的需要。比如在ST股跌到2元、1元的时候,它的价值就可能因狂抛而逐渐凸现出来,蕴藏着强烈反弹的可能。而且,在ST股票反弹的过程中,常常因为市场上的认识惯性,会有狂抛一反弹一再狂抛一再反弹的持续性。所以,虽然ST股票被一般人看做是垃圾股、没有希望的黑色股,但是只要把握好它的反弹路线,就有投资机会。
但是如果你对ST没有很好的把握,不想承担更高的风险,那么就要等到其有优质重组的事实之后再进行投资,以免破坏你的炒股热情。
提示:
1.ST上市公司业绩不好,但也许有其他的资源具备投资价值,其中主要是“壳资源”。
2.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有暗箱操作的可能。
3.实质性资产重组的成功将带来二级市场股价的连续翻倍上扬。
4.上级主管单位(或集团)有较强实力的重组多数是实质性重组(因为在系统内重组的成功率更高)。
PT股
“PT”的英语 Particular Transfer(意为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旨在为暂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对于进行这种"特别转让"的股票,沪深交易所在其简称前冠以“PT”,称之为“PT股” 。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第一批这类股票有“PT双鹿”,“PT农商社”,“PT苏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别转让与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点区别:
(1)交易时间不同。特别转让仅限于每周五的开市时间内进行,而非逐日持续交易。
(2)涨跌幅限制不同。特别转让股票申报价不得超过上一次转让价格的上下5%,与ST股票的日涨跌幅相同。
(3)撮合方式不同,特别转让是交易所于收市后一次性对该股票当天所有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成交条件的委托盘均按此价格成交。
(4)交易性质不同。特别转让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这类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成交数不计入市场统计,其转让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显示,只由指定报刊设专栏在次日公告。
推出“特别转让服务”,是依据《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的规定而设计的。它的实行,既可为暂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场所,又可以提示投资风险,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